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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梁长清 田抄抄)6月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247省道杨市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重型半挂车组停在路边。随即,执法人员对该车车组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车实际装载货物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申报运输的大件规格型号不相符,申报的是二类大件,而运输的是三类大件,且该车申报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行驶路线与实际行驶路线也不符,经使用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该车总重达68.68吨,超限19.62吨,涉嫌违法超限运输。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暂扣至广华超限站,并依法对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据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另外,运载三类大件的车辆还需制定护送方案并组织专业队伍护送。
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辖区重点区域、路段超限运输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的出行创造平安、和谐的公路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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