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性地推进洛南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在“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创建工作中,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带着问题,寻找着破题的方法……
(相关资料图)
党建引领品牌建设
2022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中谋划,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优势,党员干警率先办理了一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在办理洛南县古城镇龙腾沙场复植复绿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该院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干警先后多次对现场进行勘察,向林业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并督促企业栽植松树1200棵,种植草籽100公斤,修建排水渠150米、护坡挡墙13米,逐步恢复了沙场植被。为确保生态修复到位,该院持续跟踪回访,使补植松树存活率达到80%左右。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该院检察长先后多次参与线索分析研判、案件处理会商、审核法律文书等工作,共办理涉秦岭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42件。在办理商洛市首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该院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与法院多次座谈,商议案件办理相关事项,探索建立良性协作的办案方式。
内外联动共画“同心圆”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诉讼重点工作,将工作经验、管理方式、特色亮点固化为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长效运行机制。该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工作的规定》,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全院一盘棋的办案方式,建立了案件线索研判和移送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秦岭办、洛源镇政府出台了《关于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保障;与县林业局等14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选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借助“外脑”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准化。今年以来,该院围绕水资源、古树名木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专项活动、实地勘察10余次,协助办案15件,增强了监督实效。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咨询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借助“外脑”参与和监督案件办理,“把脉会诊”在办理生态损害、环境侵权、行政执法等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让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到实处。
专项活动和宣传走深走实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和检察建议的跟踪问效,通过审查检察建议整改回复材料、现场走访查看修复情况等方式,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有效遏制、受损公益是否得到保护,通过良好的办案效果让被监督者增强思想认同、工作认同。该院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先后制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类检察建议106件;配合开展了秦岭“五乱”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被污染的水域30余亩、非法占用的河道7.6公里,取缔非法砂石厂4个,拆除违法建筑3533平方米,恢复林地耕地200余亩。该院保护古树名木30余棵,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全程跟踪整改效果。
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秦岭生态卫士”品牌的社会知晓率。党员干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街道等,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号召广大群众争当秦岭生态卫士。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该院深入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增强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在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时,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释法说理、以案说法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推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让群众了解总体工作情况。
围绕“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建设,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释放拼搏向上的冲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守护绿水青山。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评测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