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
立董事,根据《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
一、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
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
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龙永强
王如伟
梁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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