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
人才购房的支持政策
(资料图)
大家是不是又学到新的知识
除了人才公寓和购房支持政策
你还知道哪些人才安居方式呢?
别急
今天熊猫就跟大家科普一下
01
人才公寓
租售政策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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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后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共有产权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区(市)县可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人才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优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人才须在我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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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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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人才购房支持
人才购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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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资格支持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的限制,具备相应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2.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
(二)购房顺位支持
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其户籍所在地及稳定就业区域按拟购项目所在地进行认定,在蓉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根据其参加工作后社保缴纳时间确定(社保起算时间不得超过成都市社保最早缴纳时间即1992年7月)。
1.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
2.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C类人才。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预留住房支持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类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提前预留意向购买项目房源。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还未开盘销售,由市住建局在项目取得预售(现售)备案后,直接提前预留人才意向购买住房。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正在对外公开登记报名或已完成公开销售进入房源顺销环节,则由市住建局根据人才意向会同项目开发企业,在项目剩余房源中直接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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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其它人才安居方式
1、自建人才公寓
2、倒班房租赁
关于这两种安居方式,目前没有详细的政策说明。大家可自行咨询区/市/县住建部门或者人社部门。
05
保租房
保租房补贴政策(不属于安居方式)
根据《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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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猫
插图: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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